问题 |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内容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付。因此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间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怎么处理 在投标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且符合招标文件不退保证金的条件,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如果仅是投标人未能中标,招标单位不退投标保证金是没有道理的,可以到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建委或发改委)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实在是找不到监管机构投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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