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过后的后果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过后的后果 简要地说,有以下五个方面: 1、债务人可以不履地债务; 2、法院对债务人不使用强制履行的办法; 3、诉讼时效期满后债务人仍然履行债务的,不得以时效期满为理由请求返还。这时就属于“自然债务”,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债务仍有效,但履行后,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 4、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5、诉讼时效时满后,主权利(义务)的性持改变同样也适用于从权利(义务)。 二、诉讼时效跟除斥期间的区别 诉讼时效跟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 第一,二者的价值定位不同。诉讼时效的规范功能是为了维持新事实状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新的法律关系状态得到法律的肯定;而除斥期间的规范功能在于维持原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届满原事实状态之法律关系状态得到维持。 第二,对象不同。除斥期间一般针对形成权,合同法第55条的撤销权,继承法第25条受遗赠表示等都是除斥期间;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 第三,时间经过的结果不同。除斥期间经过,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是权利本身的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胜诉权,起诉权和实体权利都不消灭。 第四,是否可变不同。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其不因为任何事由发生中止、中断、延长;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它可能因为一些事由中止、中断、延长。 第五,起算点不同。除斥期间一般自权利成立时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自权利被侵害或者权利可行使(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 三、如何理解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权利人在此时间内享有依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二是这一权利在此时间内连续不行使即归于消灭。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诉讼时效过后的后果的内容,超过了诉讼时效而没有去起诉,最终会导致我们丧失胜诉权,影响我们争取维护我们合法权益。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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