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能直接过户更名吗 |
释义 | 一、拆迁安置房能直接过户更名吗 拆迁安置房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直接过户更名。 只有在住满5年后,办理了房产证,才能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过户流程包括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支付房款和税费,并最终完成过户手续。 二、拆迁安置房过户所需材料 拆迁安置房过户所需材料包括: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如果被拆迁人死亡,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 三、拆迁安置房种类及交易规定 拆迁安置房主要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房屋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在过户过程中,双方需提供完整的过户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完成过户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关于拆迁安置房过户的具体疑问或需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和详细的解答。 你还有其他关于拆迁安置房的问题吗?欢迎留言交流,法律网将尽力为你提供解答。在法律问题上,我们始终与你同在,为你保驾护航。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