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的职责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公安机关的职责有哪些内容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公安机关有什么权力 1.治安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力 (1)治安行政管理权; (2)治安管理处罚权; (3)治安行政强制权; (4)劳动教养审批权。 2.刑事司法方面的权力 (1)侦查权; (2)刑事强制权; (3)预审权; (4)刑事惩罚执行和教育改造罪犯权。 3.使用武器、警械的权力 4.紧急状态处置方面的权力。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因而它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之一。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 三、公安机关属于什么机关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法律网提醒您,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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