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公证办理需要材料吗 |
释义 | 一、房产公证办理需要材料吗 房产公证办理需要材料,需要以下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的身份证明及资格证明; 2.申请公证的文书; 3.申请公证的事项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房产公证办理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公证办理的程序是: 1.向公证机构申请房产公证;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要公证的文书以及缴纳税费的证明; 3.公证机构审核提供的证明材料; 4.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在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三、房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房产公证需要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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