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是否会被强制拘留多次 |
释义 | 一、欠债不还是否会被强制拘留多次 欠债不还一般不会被强制拘留,但债权人在向法院起诉并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欠款人不及时履行义务,并按规定报告其财产状况的,会被罚款或者拘留。但法律并未规定拘留的次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二、欠债不还的起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欠钱起诉的时效性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债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债务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欠钱不还可以执行子女的财产吗 父母欠债,是不可以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的。父母欠债由父母自己负责偿还,我国并没有父债子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没有偿还的责任,不得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以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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