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是否足以成为离婚的唯一理由 |
释义 | 一、家庭暴力是否足以成为离婚的唯一理由 遭受家暴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因为一方有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事实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暴诉讼离婚的完整流程 了解家暴诉讼离婚的完整流程: 1.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被家暴起诉离婚能得到什么补偿 被家暴起诉离婚能得到的补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网提醒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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