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的必备条件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一、债权转让的必备条件有什么要求 债权转让的必备条件有: 1.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 4.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主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二、应当如何确定债权转让案件的管辖权 债权转让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也可以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三、转让债权时是否需要债务人同意 不用。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法律网提醒您,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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