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将财产转移怎么办 |
释义 | 一、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将财产转移怎么办 离婚之前对方把财产转移的可以去当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另外一方发现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1.转移存款。法律网提醒您,如以一次或分多次的形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不同的数额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股票帐户资金等取出或转帐到他人名下,导致离婚时其名下并无银行存款可分。 2.虚假过户。没有实际的买卖或赠与关系,与他人串通,包括将不动产、公司股份、车辆等过户到第三人名下(该第三人一般是亲戚或朋友),他人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一方无法分割到财产。 3.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资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出卖给第三人,取得现金,规避配偶分割资产。 4.私赠他人。包括赠与给婚外情人或其他有暖昧关系的第三者,或者赠与给其他熟悉的人,导致夫妻财产的减少。 ![]() 三、财产转移诉讼时效是几年 财产转移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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