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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解读
释义
    一、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解读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解读如下: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宅基地买卖合法吗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但是按照规定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合法的。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农村宅基地买卖的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注意以下5个程序:
    1.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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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