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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保险的待遇规定要求如何
释义
    一、工伤保险的待遇规定要求如何如何
    工伤保险的待遇规定要求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享受工伤保险条件是什么
    享受工伤保险条件如下:
    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工伤赔偿的流程
    1.工伤报告。法律网提醒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
    3.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4.协商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5.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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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