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后悔了怎么办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后悔了怎么办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后悔了如下解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即使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法院也会驳回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诉讼离婚开庭后多长时间判决 诉讼离婚开庭后下判决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三到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三、起诉离婚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因找不到被告而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它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 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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