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股份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
释义 | 一、转让股份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转让股份如果是向外人转让的,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1.出让方企业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 2.股权转让合同书; 3.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董事会)决议;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5.原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7.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 三、股权转让成功后标志是什么? 股权转让成功后标志是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一般情况下以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有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为标准。 若公司不履行上述义务时,并不能产生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但是由于公司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完成的效力仅具有对内对抗的效力,不能对抗公司外部的当事人。法律网提醒,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双方业已履行完毕,虽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不影响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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