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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释义
    一、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保管人的资格。
    并不是任何个人或单位都能够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所
    2.仓储物是否违法。
    标的物违法将导致仓储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仓储合同时,保管人应确切地知晓存货人所存放的是什么物品,防止存货人利用仓储公司存放违法物品。
    3.合同中应注明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方面。
    4.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仓储物在储存期间和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磅差标准的执行原则。法律网提醒,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可以商定在保证运输和存储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作出规定。
    二、仓储合同的特点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三、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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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0: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