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钱不还如何找到 |
释义 | 一、别人欠钱不还如何找到 别人欠钱不还,要想找到对方,方法如下: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欠钱不还报警处理有用吗 欠钱不还报警处理没什么用,法律网提醒您,债务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公安机关是不会处理民事纠纷的,欠债纠纷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三、别人欠钱起诉费用标准 别人欠钱的起诉费用标准: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当事人需缴纳50元的案件受理费;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要按照2.5%的标准缴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要按照2%的标准缴纳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九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