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声明生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放弃继承权声明生效条件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声明生效条件有: 1.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 5.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放弃继承人的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身份证明,以及双方的关系证明; 2.继承财产的权属证明; 3.放弃继承的书面材料; 4.公证申请书; 5.其他材料。 三、继承权放弃需要公证嘛 继承权放弃不需要公证,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通过意思表示,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只要作出明确的书面或者口头说明即可,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说明书进行公证。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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