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办理继承公证书的委托书范本 |
释义 | 一、委托办理继承公证书的委托书范本 房产继承公证书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1、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还有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以及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2、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3、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4、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 二、继承权公证书是什么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有关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当事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死亡判决书。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重点审査: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地点、死因,以及所留遗产的范围、种类和数量。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变更或撤销的情况,以便确认其效力。当事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或者遗嘱中被指定的继承人。当事人是否属于代位继承人或者转继承人。当事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遗漏了合法继承人,避免因为疏忽而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甚至引起纠纷。 三、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是什么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委托办理继承公证书的委托书范本"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与委托办理继承公证书的委托书范本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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