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服刑和监狱服刑的区别
法律援助一、看守所服刑和监狱服刑的区别
看守所服刑和监狱服刑的区别如下:
已经被宣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事罪犯,在被交付至监狱执行刑法之前,以及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法时间只有三个月以下的,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
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行政主管部门为司法部,是专门用来执行刑法的地方。不论是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等,在执行他们的惩罚时,都会被关押在监狱中。可以理解为看守所内的刑事罪犯,除了死刑立即执行的犯人外,其他都会被交付至监狱执行。
二、可以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
2.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
3.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
三、在看守所服刑可以探视吗
如果是在看守所已经判决了的犯人是可以探视的,但是一个月不能超过3次,周末不能探视。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是还没判决的是不能探视的,只有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罪犯的近亲属或着其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才可以。但是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