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法律援助
一、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第一,加大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一是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现行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一系列规定,而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则不相适应。这次宪法修正案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二是加大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这次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侵犯”在现代汉语中有侵入、触犯、非法干涉、损害权利之意。“不受侵犯”亦即不得侵入和触犯,不受非法干涉,权利不受损害,从而强调了保护私有财产的严肃性。
第二,扩大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这次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形态不再一一列举,采取概括的方式,改用“私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实际上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第三,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我国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广泛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民事法律方面。民法通则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比如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并对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作了规定。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对公民财产权保护又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二是行政法方面。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房地产管理法等部门行政法对于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都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国家赔偿法,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取得赔偿。这些法律对公共权力侵犯公民权利造成的损害提供了救济渠道。三是刑事法律方面。刑法专门对私有财产作了界定,设专章规定了侵犯财产罪,规定:抢劫、盗窃、诈骗、抢夺、聚众哄抢、非法占有、敲诈勒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构成犯罪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设专节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
二、夫妻的婚前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第一,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也将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作为个人财产处理。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个人专用性,仍应当归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该物时的意愿。况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夫妻特有财产除前四项的规定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财产和财产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
三、公民的个人财产
《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它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3)储蓄。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处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工具等。(5)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6)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7)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
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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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
第一,加大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一是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现行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一系列规定,而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则不相适应。这次宪法修正案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二是加大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这次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侵犯”在现代汉语中有侵入、触犯、非法干涉、损害权利之意。“不受侵犯”亦即不得侵入和触犯,不受非法干涉,权利不受损害,从而强调了保护私有财产的严肃性。
第二,扩大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这次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形态不再一一列举,采取概括的方式,改用“私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实际上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第三,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我国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广泛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民事法律方面。民法通则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比如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并对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作了规定。合同法、担保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对公民财产权保护又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二是行政法方面。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房地产管理法等部门行政法对于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都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国家赔偿法,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法取得赔偿。这些法律对公共权力侵犯公民权利造成的损害提供了救济渠道。三是刑事法律方面。刑法专门对私有财产作了界定,设专章规定了侵犯财产罪,规定:抢劫、盗窃、诈骗、抢夺、聚众哄抢、非法占有、敲诈勒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构成犯罪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设专节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
二、夫妻的婚前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第一,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这样规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滥用遗产或受赠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我国司法实践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也将个人专用的生活物品,作为个人财产处理。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个人专用性,仍应当归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该物时的意愿。况且,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价值较大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夫妻特有财产除前四项的规定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财产和财产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类型的出现以及个人独立意识的增强,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也将有所增加。
三、公民的个人财产
《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它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入股分红、接受赠送等。(2)房屋。主要指公民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3)储蓄。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对公民的储蓄处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查询。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的职责。(4)生活用品。如衣服、粮食、餐具、交通工具等。(5)文物。如书法、绘画、陶瓷等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6)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7)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
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如何保护个人财产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如何保护个人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公民的个人财产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