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罚款在哪里交钱
法律援助一、治安拘留罚款在哪里交钱
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治安拘留罚款交的方式是,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但是因法定情形需要当场交的可以当场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二、治安拘留看守所影响政审吗
治安拘留看守所不会影响政审。治安拘留不是刑事犯罪,不会记录个人档案,是没有记录的。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三、治安拘留七天可以保释出来吗
治安拘留七天不可以保释出来的,保释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不能运用到行政案件中使用。法律网提醒您,行政拘留期间因法定原因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申请。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七条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引用法条:
[1]《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