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到期后是否还能主张优先受偿权
法律援助一、抵押权到期后是否还能主张优先受偿权
1.抵押期限到期后,只要主债权有效存续并有执行力,抵押权就应当持续存在,不因抵押期限届满而消灭。但是抵押期限届满的,抵押权人无法再就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
2.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存在于特定财产上的物权。
二、抵押权特定财产上的物权
1.抵押权是一种特定财产上的物权,这意味着抵押权只能针对特定的财产进行设立和行使。这种特定性是由抵押权的本质所决定的。
2.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其目的是通过处分抵押物来实现对债权的清偿。因此,抵押权必须针对具有价值并且能够变现的财产进行设立。
3.在抵押权的设立过程中,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需要明确约定抵押财产的范围和种类。一旦抵押权成立,抵押人就不能再将抵押财产转让或处分给他人,除非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
4.抵押权人也享有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即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置,并优先获得清偿。

三、抵押物登记
1.抵押物的登记与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抵押权设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2.抵押物应按照法律规定先进行抵押合同签订,可根据抵押物的类别决定是否做抵押登记,若需要做抵押登记,那么便根据抵押物的性质,选择正确的登记机关,进行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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