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申请宅基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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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得申请宅基地情形
    不得申请宅基地的情形有:
    1.申请住宅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
    2.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一户一子(女)有一处以上(含一处)宅基地的;
    4.将原住宅出售、出租、赠与他人或擅自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5.已列入规划改造范围的;
    6.原有住宅拆迁时已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进行补偿安置的;
    7.户口虽已迁入,原籍住房未拆除或依法转让,不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空挂户);
    8.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
    二、宅基地的取得的规定
    关于宅基地的取得的规定有:
    1.宅基地具有身份性。
    从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考察,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农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居民无权取得宅基地。
    2.宅基地的使用具有福利性。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取得宅基地,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带有明显的福利分配色彩,承载了相当程度的社会保障功能。
    3.以户为单位配置。
    宅基地通常依村民的申请取得,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以户为单位配置,根据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宅基地面积。村民因结婚或者其他原因分户另过,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于原有的宅基地便不再享有权利。
    4.一户只能配置一处宅基地。
    我国是一个典型地少人多的国家,土地资源极为紧张,可供用于住房建设的宅基地资源更为紧张,因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三、宅基地能写两个人名字吗
    法律网提醒您,宅基地一般不能写两个人名字。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宅基地确权后,产权证上一般只签户主的姓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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