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法律援助一、赠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赠与合同解除条件有:
1.赠与人撤销了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其赠与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与人;
3.受赠与人拒绝接受赠与;
4.赠与合同解除;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恶化,赠与行为严重影响其生活。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予合同需要公证吗
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撤销权。法律网提醒您,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赠与合同订立条件
赠与合同订立条件如下: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