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虚假宣传投诉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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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虚假宣传向工商部门投诉,除此之外,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还包括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申请仲裁以及提起诉讼。广告虚假宣传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认的商业原则。
    
    一、广告虚假宣传投诉哪个部门
    广告虚假宣传向工商部门投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9条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五种,这五种途径任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
    (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广告虚假宣传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广告虚假宣传行为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原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般广告宣传或其他形式的商业宣传多围绕有关商品或服务方面的信息,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地位、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他情况,虚假广告内容与一般广告一样广泛,可以涉及商品(或服务)的各种情况。
    三、哪些情形属于虚假广告
    法律网提醒您,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
    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 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为证明材料的。
    4.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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