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公示催告程序是怎样的?以一则案例介绍
法律援助公示催告程序是票据的失票人主动向法院申请的,法院受理后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发布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那么,2020公示催告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将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案说法--2020公示催告程序是怎样的?
案情简介:
A公司(出票人)和收款人(B公司)有生意往来,A公司出具了一张票据给了B公司,付款银行为安吉的一家银行。后收款人(B公司)在一起生意中将此票据转让给本案当事人王某,王某不慎将票据遗失,需要向付款银行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公示催告。那么,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案情分析:
公示催告是指票据的失票人在票据丧失后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发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公告期限届满,无人向法院申报权利,法院将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相分离的一种非讼法律程序。失票人在收到除权判决书后,就可以凭借除权判决要求银行付款。
那么,公示催告程序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首先,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其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最后,如果没有没有利害关系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但如果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申请条件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二百一十九条 公告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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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八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两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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