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应如何惩处
法律援助一、单位受贿应如何惩处
单位受贿惩处是: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受贿罪是指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单位受贿罪减刑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