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罪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法律援助一、虚假诉讼罪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区别如下:
1.时间范畴不同: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的行为。
2.主观目的不同:虚假诉讼罪,是为了获得非法民事利益。诈骗罪,具有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等等。
3.侵犯的客体不同:虚假诉讼罪,是侵犯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是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
4.客观表现不同:虚假诉讼罪较为单一,只能是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而诈骗罪的客观行为可以表现多种多样。
二、虚假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
虚假诉讼案件一般属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管辖地一般为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更适宜的,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怎样才能符合虚假诉讼罪的立案要求
符合虚假诉讼罪的立案要求如下:
1.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2.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做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做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3.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