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了解自诉案件一审的流程和步骤
法律援助一、怎样了解自诉案件一审的流程和步骤
了解自诉案件一审的流程和步骤如下:
1.立案。立案一般源于被害人的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单位或个人的举报等;
2.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与案件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将该案件提起自诉。
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二、刑事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如下: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算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3.审查程序不同,前者实行程序性审查,后者则应经二次审查;
4.两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7.举证责任不同;
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
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三、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包括哪些
提起刑事自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百一十八条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