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
法律援助一、作品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
1、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认真对本地区的计算机软件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情况,为管理工作取得必要的信息;
2、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大力开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得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单位和个人依法办事,同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合法软件;
3、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依照《国务院2001年12月20日三百三十九号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条款,对侵犯计算机软件的有关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于性质严重的制作、发行、销售盗版计算机软件的犯罪行为,可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及时向国家版权局反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
二、文字版权登记收费标准是什么
对文字、口述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一般是按字数收取版权登记费用的。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搞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
文字、口述作品 件
100字以下 100元
101-5000字 150元
5001-10000字 200元
1万以上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三、申请版权要多少钱
对于申请版权的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可按版权登记机关公布的费用标准缴纳。申请版权除需要申请人出示身份证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外,还需填写作品登记表,交纳登记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作品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在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一定要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登记,这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