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的方法有哪些
法律援助一、驰名商标认定的方法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有: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二、驰名商标保护的期限
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三、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主要为:限制、禁止他人在相同和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和类似的标志;对于他人恶意注册自己驰名商标的行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以及禁止他人作为商号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