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区别在哪
法律援助一、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区别在哪
1.合同适用的范围不同。
行纪合同仅适用于购、销和寄售。委托合同可适用于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权利义务承担主体不同。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由行纪人承担。
3.合同的有偿性不同。
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无偿,可以有偿。
4.处理委托事务产生费用承担的方式不同。
委托合同中处理委托事务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处理委托事务由行纪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5.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
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委托合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应载明哪些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委托合同应载明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
2.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5.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
6.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
7.违约责任。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
8.争议解决的方式。
三、委托合同的特征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1.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
2.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是双务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时成立 ,不论是否有偿,双方都负有一定的义务。
5.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6.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