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终止委托合同
法律援助一、如何终止委托合同
1.双方的任意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二、委托合同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委托合同的应载明哪些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委托合同应载明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
2.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报酬。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5.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
6.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
7.违约责任。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
8.争议解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