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的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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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的步骤是什么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权利的保护。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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