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后大连公安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援助一、取保候审一年后大连公安的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公安的处理是: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基本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基本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有: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