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法律援助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这是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又一种法律援助措施。
所谓依法裁定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在作出判决之前,裁定被告人先交给老年人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和扶养费,并立即执行,以保证老年人的正常生活。
这一法律援助制度,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的特殊关心和照顾,也体现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有了这种法律援助制度,是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者的法律约束,是对老年人权益免受侵害的法律保证,也是司法机关直接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制度,同其他法律援助制度一样,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践中,会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