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申报时间是什么
法律援助一、工伤赔偿的申报时间是什么
工伤赔偿的申报时间是,单位应该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赔偿费用有什么
工伤赔偿费用包括:
1.治(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工伤赔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伤赔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在签订协议之前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确认赔偿协议中赔偿事项是否全面以及明确,比如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劳动年限的补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
3.不得规定放弃应有的权利。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