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欠钱强制执行怎么申请
法律援助一、民事诉讼欠钱强制执行怎么申请
民事诉讼欠钱强制执行,按以下规定申请:
1.在两年内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提交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其他。
二、民事诉讼欠钱强制执行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当事人未在生效法律文书规定期间内还钱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受理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会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强制执行是否合法适当。另外,还是调查败诉的债务人是否有执行能力,强制执行是否有效。
3.通知债务人履行。执行人员通知到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实施执行。
4.进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三、民事诉讼欠钱强制执行怎么交申请费
法律网提醒,强制执行申请费分以下情形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