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途径有哪些
法律援助一、合同解除途径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方式有:
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适用于所有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有的则仅以适用于特定合同的条件为解除条件。
二、解除合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权利能转让吗
解除合同的权利不能转让,只可以转让合同中债权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