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些
法律援助一、建设施工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些
建设施工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一般情况下,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工企业。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发包人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对双方的责任、义务、权益等合同内容进一步协商。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二、建设施工合同有哪些常见无效情形
建设施工合同有的常见无效情形:
1.承包人或发包人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2.应当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违法分包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三、建设工程合同延期可以用口头合同吗
不能以口头的方式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为要式合同,工程建设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且内容复杂,如果不采用书面的正式形式,极易为未来预留隐患。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合同由于没有必要的凭证,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往往举证困难,不易分清责任。而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能够提示当事人适时地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便于分清责任,正确、及时地解决纠纷。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为慎重起见,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