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什么时候申请
法律援助一、工伤赔偿什么时候申请
工伤赔偿的申请期限一般是30日以内,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适当延长。法律网提醒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工伤赔偿项目的内容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三、工伤赔偿的材料
工伤赔偿需要的资料包括:
1.用人单位与职工的身份证明;
2.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有关工伤医疗的资料;
6.支出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的单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