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应如何应对
法律援助一、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应如何应对
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承担还款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借款不还利息怎么算
法律网提醒您,借款不还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1.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
2.无约定视为无息。
3.民间借钱利息目前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借款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吗
借款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可以拒绝履行的情况如下:
1.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例如担保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担保人可以拒绝履行担保,法律网提醒您,若担保人有过错的,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人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