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民自建房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法律援助一、农村农民自建房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农村建房需要的手续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农村自建房买卖有哪些条件
法律网提醒,农村自建房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

三、农村自建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农村自建房公证需要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