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的生效时间有哪些规定
法律援助一、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的生效时间有哪些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的时间生效;当事人约定了附条件生效或附期限生效的,待条件成就或期限到达时,合同生效。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纠纷案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买卖房屋的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依法办理了房产登记等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