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过继后与父母的关系
法律援助一、子女过继后与父母的关系
过继子女是指在无血缘关系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或民间途径确认的子女。
在过继关系有效的情况下,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存在一些争议。
1.根据过继协议的约定,如果过继之后不再与生父母发生关系,可以按照收养关系处理,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2.但如果协议约定过继子女仍应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仍有权继承亲生父母之财产的,则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
3.如果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存在扶养事实,即使过继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也应结合实际情况认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过继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过继子女对过继父母和亲生父母都负有赡养义务。
这是因为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建立了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而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因任何原因而消灭。
所以即使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完全消灭,他们仍然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当然,如果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完全消灭,那么他们就不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三、法律界定过继子女地位
在法律上,过继子女的地位是由法律和相关规定所界定的。
在民法典中,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灭。但是,对于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实践中常常发生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对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
具体来说,应根据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过继发生的时间以及过继时的约定来确定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
同时,应尊重民俗习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过继子女在法律上地位的界定一直存在争议,如果你对这方面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会有专业的法律顾问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