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转让了还能保留署名权吗
法律援助一、著作权转让了还能保留署名权吗
著作权转让后,原著作权人仍然保留署名权。
1.署名权属于人身权,这一权利是不能转让的。
2.人身权具有固有性、非财产性、专属性、绝对性和自主支配性,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紧密相连,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让、买卖、继承等。
因此,即使著作权的其他权利被转让,署名权仍然属于原著作权人。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要点
著作权转让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作品的名称:明确被转让著作权的作品名称,确保转让的范围清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详细列明被转让的权利种类,如复制权、发行权等,并明确这些权利的地域适用范围。
3.转让价金:明确转让的价金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规定原著作权人交付转让价金的具体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以保障各自权益。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如保密条款、纠纷解决方式等。
三、著作权包含哪些权利
著作权包含以下权利:
1.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你是否有过关于著作权转让的疑问?快来法律网,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让你的创作之路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