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合同不一定是双重服务合同。例如,自然人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息)是一项有偿的单一服务合同。赠与、借款、自然人借款均为单项服务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同时,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销售、租赁、保险和其他合同是区分有偿合同和未付合同的典型法律意义首先,责任的程度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债务人的注意义务程度较低;在有偿合同中,价格更高。例如,如果保管物因其一般过失而损坏或丢失,如果支付保管费,则应全额赔偿;如果是自由保管,则应酌情减轻。托管人证明无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74条) 其次,主体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不得订立重大有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在接受馈赠等纯粹利益的无偿合同中,即使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也可以订立合同;但是,在有返还原物义务的无偿合同中,仍然应当征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 第三,撤销权能否行使是不同的。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债务财产,损害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撤销该自由行为。然而,对于已付且明显较低的价款的处置,债权人只有在债务人及其第三人在进行交易时恶意损害债权人时,才能行使撤销权(《合同法》第74条)。一种理论认为,如果无权处分的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产转让给第三方,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一般不承担返还原件的义务。如果财产通过自由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当原件存在时,第三方负责返还原件。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价格,同时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合同。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不得订立重大有偿合同。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如果你想知道,欢迎你咨询luba上的免费法律咨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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