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拿大投资移民条件 |
释义 | 曼省加拿大投资移民条件指的就是加拿大曼省投资移民条件。在获得移民局审批后,愿意向联邦政府投资80万加币或22万加币。 1. 个人净资产不少于35万加元; 资产形式包括现金存款、股票、房产、公司资产(审计报告中的所有者权益) 资产来源可为申请人个人资产积累、财产赠与、遗产、仲裁、夫妻财产共有等。 2. 三年以上经商管理经验,无语言要求,无学历要求; 3. 选择全额投资并参加实际经营管理的客户,需投资15万加元以上到曼尼托巴省已经存在的企业或投资创建一个新企业; 4. 有居住在曼尼托巴省的意愿。 商业经验:最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企业管理的经验 。(申请人可以是企业股东、高级管理人 员或承包人,个体) 资产条件:申请人以合法经营手段所赚得的资产净值不低于160万加元。(包括申请人在企业中所占股份、私人不动产、银行存款、股票和其它有价证券等,不包括他人馈赠、博彩或继承财产所得;) 投资条件:在获得移民局审批后,愿意向联邦政府投资80万加币或22万加币。(该投资条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投资方式完成,二者任选其一。) 投资方式(两种任选一种) 投资方式1:向加拿大政府指定并担保的基金投资80万加元,5年后无息返还。(约520万人民5年后还投资本金,无利息,适合资金无条件长期占用的申请人) 投资方式2:通过基金向银行贷款80万加元为期5年,只需将5年贷款利息22万加元支付给加拿大政府指定的基金。(22万加元为5年贷款利息,约合140万左右人民币,一次性投入不返还,利于资金周转获得更多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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