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
释义 | 失业保险,是劳动者要缴纳保险之一,他也是社保之一的,辞职,一般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的,只能是由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这个情况下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辞职失业保险怎么领取?接下来法律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辞职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通常指下列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关闭、解散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的; (3)非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本人过失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 (5)职工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职工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 3、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 二、缴纳途径有哪些 参保单位可通过下列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 方式一:每月5日后,由社保中心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从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中扣缴; 方式二:参保单位通过支票或现金方式到所属社保中心现场缴纳。 三、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辞职失业保险怎么领取的法律知识,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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