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废车辆车牌子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报废车辆车牌子怎么处理 报废车辆车牌子能保留。车辆报废后,车牌还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要在机动车所有人拥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后,机动车所有人新购的车辆,可以书面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机动车所有人自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提出申请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车管所收回并重新启用。 二、强制报废车辆的情形 汽车强制报废的情形有: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报废车辆出了事故怎么处罚 开报废车出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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