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是否可更改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是否可更改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后更改可行,如果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重新协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反悔后请求重新分割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需要拥有哪些必要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协议离婚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双方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双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离婚协议必须合法有效; 5.离婚协议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批准。 ![]() 三、协议离婚前往民政局时必须携带什么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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